查看: 1438|回复: 24

[影视音乐] 【M日①搞】该出手时就出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26 19: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汉   你的义举深深的折服了我
楼主新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26 19: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牛B啊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6 19: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也太狠了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26 19: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犀利了!美国大片终结者的感觉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19 19: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9-12-26 19: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3-31 22:23
  • 签到天数: 33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12-26 19: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有后续报道的。 很悲哀,法律专家说如果劫匪伤残了,哪个人会负责任。说什么劫匪是逃跑过程中,不是正在作案中,假如对劫匪超成严重的伤害了,就会是防卫过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3 09:01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12-26 19: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帅~!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2-1 23:45
  • 签到天数: 50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2-26 20: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男人啊
    稳 准 狠。。。
    砸的好
    要是见义勇为也惹一身臊 那谁还敢管这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6 09:56
  • 签到天数: 25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12-26 2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 厉害 牛 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6 2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断弦 于 2009-12-26 19:45 发表
    这个还有后续报道的。 很悲哀,法律专家说如果劫匪伤残了,哪个人会负责任。说什么劫匪是逃跑过程中,不是正在作案中,假如对劫匪超成严重的伤害了,就会是防卫过当。
    今天才知道?上次一个警察追小偷小偷摔伤了,警察赔钱后被处分全市通报批评,这种情况别说砸,追都不准追的,现在当个警察也痛苦,被百姓骂的同时还要考虑规定

    [ 本帖最后由 异世界 于 2009-12-26 21:15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6 21: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扔车男骑上零排放的自行车上班购物泡马子,十分环保。从其自行车需要使用脚刹制动停车来看,并不是高档自行车。此人应是一介平民~~但是从其汽车的轨迹及姿势分析,此人应该是个乐观向上的人,因此,一定前途无量。
    二、扔车男路见夺包,扔车相助,说明他是一个极具正义感血气方刚的男人。
    三、扔车男发现事件到扔车相助短短几秒中没有犹豫,甚至还下车等待了两秒,说明此人做事当机立断,而且沉着冷静。
    四、从此人可以将一辆自行车瞬间发力扔出几米开外,说明此人腰力了得(她好他也好),并且有强健的体魄。这一扔,扔出的不是自行车,而是寂寞,自行车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这条弧线跨越了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这是事件中第一个亮点。
    五、从此人对飞车x的袭击方位看,没有将车直接扔在歹徒头上,而是扔在了歹徒的坐骑上,力道和位置拿捏地非常准确,能看出他对生命的尊重,彰显扔车男的人文关怀,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扔车男不但是一位侠骨仁心的侠士,一定还熟读中国古代诗词,是一个有文化的好青年。
    六、在歹徒应声倒地后此男迎上前去准备制服歹徒,说明这是一个干事有头有尾有责任心的好青年。
    七、他在与敌人的斗争中时刻保持头脑的冷静,在发现态势不对歹徒向自己扑来后,他及时华丽转身撒丫子逃跑,这是这一事件中第二个亮点。这一逃,逃出了气魄逃出了魅力,从此“逃”字不再为单一的贬义词。这一逃,保存了我方的战斗力,避免了以卵击石遭遇群殴的无谓斗争。他深刻理解易经,攻为阳退为阴,粉碎了敌人的围剿,这出逃的短短几十米,再现了长征。他是一个知道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撒腿时就撒腿的战士,是一个熟读孙子兵法并深谙易经的战士。这样的战士,在股市上也是能有一番大作为的。
    八、扔车男并没有想独吞战果,而是与众人一起将歹徒制服,说明他有着很强的团队精神。制服歹徒后,他没有忘记扔车的初衷,他穿过看热闹的不明真相的群众,捡起这个事件中的物体主角还给了失主,而接下来的举动是整个事件的第三个亮点,他在还包的过程中居然没有停住脚步,甚至连话也没说。整套动作是如此的连贯自如优美潇洒,那低调寂寞的背影让人如痴如醉。他有着中国男人们一贯的优良品质,一看就是一个中国网民。
    九、此人完成这一壮举后,没有在原地接受鲜花掌声和膜拜,而是选择地扛起自己受伤的武器默默离去,他披着一身战袍般的金色夕阳。回家把武器修巴修巴准备迎接下一次战斗。浙江台真不会制造气混,要是芒果台,此时背景音乐肯定是:“西咦边滴太唉阳昂就要落山了~奥,微山安湖上昂静英悄奥悄,弹安起我心爱滴土琵咦琶,唱起那动人滴歌呃呃呃谣……”
    综上所述,扔车男,是一个有体格有文化有魄力有智慧有责任心对待敌人像冬天一般冷酷对待人民像春天般温暖的低调的寂寞的如超人蜘蛛侠阿童木一般救人于水火之中的好男人真男人,是一个比小沈阳还要纯的爷们儿~~~~~嫁人要嫁扔车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3 21:41
  • 签到天数: 17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12-26 21: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衣军团 于 26-12-2009 20:25 发表
    好男人啊
    稳 准 狠。。。
    砸的好
    要是见义勇为也惹一身臊 那谁还敢管这事


    惹身骚也要管,NNGX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23 14:01
  • 签到天数: 246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12-26 21: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6 2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断弦 于 2009-12-26 19:45 发表
    这个还有后续报道的。 很悲哀,法律专家说如果劫匪伤残了,哪个人会负责任。说什么劫匪是逃跑过程中,不是正在作案中,假如对劫匪超成严重的伤害了,就会是防卫过当。

    这件事情确实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但是更不能被当做故意伤害来处理,这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自行车所有人准备以一种独特的人车分离的方式过马路,而摩托车事主超速行驶,造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自行车车主以非正常方式过马路,但并无法律法规约定过马路不允许先掷车再过人的方式,法无明文不为罪,所以并不承担责任,而摩托车车主在限速的马路上超速行驶,应负全部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9 19:4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9-12-26 2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断弦 于 2009-12-26 19:45 发表
    这个还有后续报道的。 很悲哀,法律专家说如果劫匪伤残了,哪个人会负责任。说什么劫匪是逃跑过程中,不是正在作案中,假如对劫匪超成严重的伤害了,就会是防卫过当。


    劫匪逃跑过程中并未对此男子施以加害行为,因此其实该男子的行为缺失正当防卫成立的要件。
    防卫过当这个概念用在这类见义勇为的行为中并不合适,说是“见义勇为过当”还比较合适。
    但实际执法过程中,这类情况通常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不过通常会免除见义勇为人的刑事处罚。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6 22: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空中的梦想家 于 2009-12-26 22:17 发表


    劫匪逃跑过程中并未对此男子施以加害行为,因此其实该男子的行为缺失正当防卫成立的要件。
    防卫过当这个概念用在这类见义勇为的行为中并不合适,说是“见义勇为过当”还比较合适。
    但实际执法过程中,这类情况 ...
    请看14楼有详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 08:01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12-27 00: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异世界 于 2009-12-26 22:10 发表

    这件事情确实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但是更不能被当做故意伤害来处理,这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自行车所有人准备以一种独特的人车分离的方式过马路,而摩托车事主超速行驶,造成机动车与非机动 ...

    唉,感觉这么解释的话已经是拐弯抹角的帮着开脱了,没有哪条直接的给见义勇为保障的么……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12-27 00: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toviola 于 2009-12-27 00:12 发表

    唉,感觉这么解释的话已经是拐弯抹角的帮着开脱了,没有哪条直接的给见义勇为保障的么……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因为有其他法律保护那些飞车党的条款,所以最后如果出事的话估计还是要赔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9 19:4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9-12-27 0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ntoviola 于 2009-12-27 00:12 发表

    唉,感觉这么解释的话已经是拐弯抹角的帮着开脱了,没有哪条直接的给见义勇为保障的么……


    那只是某自称律师的网民发表的个人言论,你还当真啦?

    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一样,会存在过当的问题,就是所谓的见义勇为行为或正当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这方面法律不能保护。打个比方,如果此案见义勇为的男子把自行车扔过去砸到抢包贼后又往人身上捅了几刀,或者把贼抓住之后当众吊起来打,这样的行为就显然“过当”了,因为罪犯也有人身权的........至于扔自行车的行为是否过当,司法部门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像这种没有造成重大伤害的一般不会认为过当,即使定了过当的话,一般也会对见义勇为人免予刑事处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19 19: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9-12-27 00: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帮学法律地在辩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