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57|回复: 1

关于近日公安部对电子公告治理整顿的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30 10: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近日将对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 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反动,色情等内容帖子,谢谢!
  (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日某ICP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本论坛一旦发现有关台湾的政治(包括政治人物)、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社会的帖子,一律立即删除。)   
  国务院292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FONT color=#f73809>。 </FONT></P>
<><FONT color=#f73809>
</FONT></P>
楼主新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4-30 11: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