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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原帖由 莉莉妮特 于 2011-11-2 11:14 发表 老了,踢不动了,腿脚都不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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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LcoN 于 2011-11-2 11:19 发表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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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原帖由 东东 于 2011-11-2 11:23 发表 所以说踢馆有害(小声说,南哥我们去别处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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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I
原帖由 莉莉妮特 于 2011-11-2 11:40 发表 我这么支持茶馆生意,是不是该给个特殊的VIP钻石级别的待遇啊? 我的要求很简单:可以纠结社会不良青年来茶馆酗酒,喝醉了可以随便摔东西不要钱。 喝茶不要钱,吃饭不要钱。
原帖由 大海之南 于 2011-11-2 11:28 发表 省略帝好久不见啊! 把你那水点出售给咱们,可以考虑让你做东大当家的秘书,恩就这么定了!
原帖由 大海之南 于 2011-11-2 11:25 发表 我倒是想踢,可是你看看啥米水点、浮云楼、阿P饭馆……基本处于破产状态,咱上哪儿踢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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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原帖由 蒙蒙ing 于 2011-11-2 13:20 发表 还是海南兄好 人家回来了第一时间就来这报道 馆长2冻竟然不搭理人 太2了
原帖由 东东 于 2011-11-2 13:12 发表 我不要男秘书
原帖由 大海之南 于 2011-11-2 14:45 发表 那就把省略帝送到泰国去,找最好的医生……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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