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紫百合之鱼

[坏消息]穆图经纪人要求4 milioni薪水 科尔维诺准备将其放入市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4-10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8-6-7 11: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尽力留下的

    一年卖一个招牌,影响太不好了…………

    买G.罗西倒不如考虑下罗西纳……弄到后者的难度会比前者小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6 09:56
  • 签到天数: 25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8-6-7 12: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吉简直是在敲诈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8 16:2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08-6-7 12: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异世界 于 2008-6-7 11:52 发表
    赔偿金是和合同成正比的吧。。。。切尔西当初给了穆图多大合同?

    貌似理由是这个:由于想弥补在引进穆图时所花费的2000万欧元现金,因此切尔西将罗马尼亚人上告到国际足联来追讨赔偿金,同时联赛委员会也认为,虽然是切尔西要求解除双方的工作合同,但是穆图吸毒在先,是他先破坏了自己和切尔西的协议,因此切尔西有权来追讨赔偿金。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8 16:2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08-6-7 12: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篇老文章有相关法律的解释:
    穆图与切尔西俱乐部之间因为服用违禁药物而终止合同的争议
    案件名称:CAS 2005/A/876, Adrian Mutu v/Chelsea Football Club

    【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球员在合同有效期间服用禁药是一种严重的不端行为,也是一种没有正当理由或没有正当体育原因的单方违约行为,俱乐部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主张。

    【基本案情】

    本争议仲裁是因为英超职业足球联盟上诉委员会(Football Association Premier League Appeals Committee,简称FAPLAC)的一个决定而引起的仲裁请求。2003年,罗马尼亚籍职业足球运动员穆图(Mutu)与英超联赛的切尔西俱乐部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球员合同,合同有效至2008年6月30日。在2004年5月至9月期间,该球员吸食可卡因至少4到5次。2004年10月11日穆图被通知其药检,A瓶呈阳性,穆图承认服用过可卡因,放弃了检测B 瓶的权利。2004年10月28日,俱乐部通知该球员,依据球员合同条款第10.1.1条规定,由于其严重的不端行为而终止该球员合同。

    2004年11月4日,FAPLAC确认了该球员药检呈阳性的结果,并对该球员做出禁赛至2005年5月18日的决定,还对其罚金2万英镑。FAPLAC认为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行为不端,因此俱乐部可以终止合同。FAPLAC进一步指出,俱乐部有权因此向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DRC)提起要求获得补偿和制裁球员的申诉请求。2004年11月12日,国际足联肯定了FAPLAC的决定,并且将对球员禁赛的决定扩展到全世界范围内。

    2001年9月1日实施的《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简称《国际足联条例》)第42条1(b)(i)规定:“引起争议的原因(不用考虑是否违约以及是否有合法的正当理由)将由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的争议解决机构决定,或者,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书面的仲裁协议优先适用的话,也可由国内的体育仲裁组织裁定。”因此,2005年1月26日,切尔西俱乐部和穆图达成协议,由FAPLAC依据国际足联条例对有关争议的原因及性能裁定。

    依据以上事实,切尔西俱乐部请求FAPLAC确定穆图的行为是违反球员合同的严重不端行为;该严重不端行为应被视为《国际足联条例》第21条(a)项下的“无正当理由或无正当体育理由的单方违约行为”;由于该球员的违禁行为俱乐部有权终止合同;俱乐部有权提请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制裁该球员,并有权获得补偿。

    在向FAPLAC申诉的过程中,穆图主张《国际足联条例》仅仅适用于球员终止合同或放弃履行合同的情形,譬如如为了效力于另外的俱乐部而不正当地履行合同。因此,穆图认为FAPLAC和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员会没有权力做出承认俱乐部主张的决定。该球员还反驳说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严重到致使切尔西俱乐部解除合同的地步。

    FAPLAC拒绝了该球员的争辩,接受了切尔西俱乐部的主张。FAPLAC裁定,《国际足联条例》第21条的适用并没有仅限于球员不正当地离开原俱乐部而转投其它俱乐部的情形,也并不限于球员违反合同的情形。并且没有理由表明当一方违反合同或放弃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寻求救济。FAPLAC还认为,如果球员严重违约,俱乐部有权决定是终止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因此,俱乐部选择承认球员的违约行为,其结果是将导致合同的终止。FAPLAC得出结论,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国际足联条例》第21条的适用范围,俱乐部有权主张补偿损失。

    穆图对FAPLAC的裁定不服,随针对后者的裁定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起来上诉请求。来自德国、瑞士和英国的3名仲裁员组成审理本案的仲裁庭。2005年7月2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庭办公室代表首席仲裁员签发了一程序指令,强调国际体育仲裁院对该争议有管辖权,至于法律适用则依据《体育仲裁规则》第R58条确定。双方签署了该程序指令并上交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庭办公室。听证会于2005年10月24日举行。在听证会期间以及过后,双方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并且对有关听证权利的行使以及在仲裁程序中的公平对待表示满意。2005年12月15日,仲裁庭就本案做出了裁决。

    【诉辩主张】

    1.穆图的主张

    在仲裁庭的仲裁过程中,穆图不再对FAPLAC的决定提出异议,也即穆图承认其吸食可卡因的行为是没有正当理由或没有正当体育原因的单方违约行为,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

    该球员的主要主张是,《国际足联条例》第21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制俱乐部之间的球员转会行为以及区分由球员本人和俱乐部一致同意的合法转会行为。该球员进一步指出,在本案中所称的球员单方违约是指的《国际足联条例》第21至23条的规定,而这几条的创设目的只是为了适用于球员在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的行为,从而损害了球员合同的稳定性(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了加盟其它俱乐部而离开原俱乐部)。同时,穆图试图通过解释《国际足联条例》的许多条款以及2001年8月24日国际足联发布的第769号通函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穆图认为,依据《国际足联条例》第21条的规定,单方违约等同于非法终止合同,而在本案中终止合同是俱乐部而非穆图本人。因此,该球员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国际足联条例》相关条款所规定的单方违约行为。除了俱乐部或球员终止合同从而单方违约这一情形外,《国际足联条例》相关条款还适用于其他情况,这一解释并没有在CAS的判例法中得到支持。不过,该球员承认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的决定似乎是将这一情况扩大适用于《国际足联条例》第22和23条的规定,但是,在本案中,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的管辖权存在争议。

    最后,该球员指出欧盟法应适用于本案。而且依据《国际足联条例》的适用规则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球员不能支付补偿金,该球员新加盟的俱乐部应支付该补偿金。无论该条是否与该球员合同的解除有关联,该条款限制了球员的转会,因此,依据欧盟法该条款不能适用。

    2.切尔西俱乐部的主张

    俱乐部指出,无论从《国际足联条例》的措辞还是条文背后的立法意图,或是原则上去区别球员行为的不同类型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依据本案可适用的法律也即英国法,无论球员的哪种行为都将导致同样的结果,即赋予无辜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球员“放弃履行”合同,球员的行为构成了应适用《国际足联条例》的单方违约行为。并且在CAS以前的裁决中,也没有支持《国际足联条例》只适用于球员单方解除合同这一种情形的解释。

    俱乐部还指出,CAS无权考虑该球员提出的适用欧盟法的问题,因为这完全是一新的问题,与本案的争议决定无关。无论如何,该问题也与对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裁定的给与俱乐部补偿金的执行问题的处理无关。即使仲裁庭能够依据欧盟法审查该决定,这种审查很显然只能得出一种结论,即球员的自由转会不受条例所适用规则的非法影响。

    【程序性问题】

    1.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权

    双方对国际体育仲裁院的管辖权没有争议,这在双方签署的程序指令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定。

    依据《体育仲裁规则》第R57条规定,仲裁庭有审查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完全权利。并且,仲裁庭可以做出新裁决代替有争议的决定,也可以取消决定,将该案发回重新裁决。

    2.法律适用问题

    《体育仲裁规则》第R58条规定:“仲裁庭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有关规范以及法规来解决争议。在当事人没有就法律适用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就适用做出该争议决定的有关体育联合会、体育协会或者体育组织所在地的国内法或者仲裁庭认为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则。在后一种情形下,仲裁庭应对其裁决做出解释。”《国际足联章程》第59条第2段进一步规定,CAS可适用国际足联的各种规则,适用有关的洲足联,成员国足协,职业足球联盟和俱乐部的规则,甚至还可以适用瑞士法。

    在本案中,球员合同载明适用英国法。另外,《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解释适用瑞士法。因此,本案的裁决应依据《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和英国法,而《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适用和解释应依据瑞士法。

    与解决本争议有关的《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相关条款是其第8章(合同稳定性的维护)的第22至24条以及第14章(争议解决,纪律性处罚和仲裁制度)第42条。[1]具体如下:

    第21条

    1 (a)在球员28岁以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前3年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而单方违约,应对其适用体育制裁并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b)对于球员28岁后签订的合同,适用同样的原则,但单方违约限定于合同有效期内前2年发生。

    (c)在前两段叙述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的单方违约在赛季中是被禁止的。

    2 (a)合同有效履行3年或2年以后发生的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理由的单方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对球员的体育处罚,但促使违约行为发生的俱乐部或球员经纪人应受到体育制裁。此外还应当支付赔偿。

    (b)上一段所述的合同违约行为在赛季中是被禁止的。

    (c)如果球员注册的俱乐部所在国内联赛赛季的最后一场官方比赛结束后15日内日还没有作出通告,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可采取纪律措施。

    第22条

    除非在体育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并且无损于第13条有关培训费补偿金的规定,违约(无论是球员违约还是俱乐部违约)补偿金的计算应依据所适用的国内法律,体育项目本身的特性,以及所有相关的客观标准,如:(1)依据现有合同或新合同可获得的报酬和其他利益,(2)现有合同所剩期限的长短(最长不超过5年),(3)原俱乐部在合同期内分期支出或承担的费用,以及(4)是否违约行为发生在第21条第1款规定的期间内。

    第23条

    除特别情况外,对于无正当理由或无正当体育理由的单方违约应适用体育制裁。

    1 对球员的违约而言:

    (a)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第一年或第二年末,有关制裁为禁止该球员4个月内参加任何正式比赛,期间从其新加盟俱乐部国内联赛新赛季初开始计算。

    (b)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第3年末(或者,28岁后签订的合同,违约行为发生在第2年)不适用体育制裁,除非没有在赛季结束后给出恰当的通告。在这种情况下,制裁也应是适当的。

    (c)如果情况恶劣,譬如没有做出通告或再次违约,体育制裁可延长至6个月。

    2 在发生俱乐部违约或诱导违约行为的情况下;

    (a)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第一年或第二年末,制裁为禁止俱乐部注册任何新的国内或者国际球员,直至从违约行为日起到第二个转会期届满止。在任何情况下,对单方违约行为的限制期限不会超过违约或履行期违约行为发生后12月。

    (b)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第3年内末(或者,28岁后签订的合同,违约行为发生在第2年末)不适用体育制裁,除非当事人没有在赛季结束后给出恰当的通告。在这种情况下,制裁也应是适当的。

    (c)在第21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俱乐部若注册一名单方违反合同的球员,则俱乐部将被视为实施了诱导合同违约的行为。

    (d)在无损于先前所述规则的情况下,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可对俱乐部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措施:罚金,扣减积分,取消联赛资格。对以上制裁不服的可向国际足联的足球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3 对涉嫌违约的球员经纪人而言:

    依据《国际足联球员经纪人条例》,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可以对涉嫌违约行为的经纪人给予制裁。对以上制裁不服的可向国际足联的足球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第24条

    除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外,球员还可能由于合理的体育原因解除合同。依据第42条所规定的程序,是否构成合理的体育原因是以个案为基础的。对每个争议的具体实质性问题都要具体分析,并要考虑到所有的相关因素(如伤病,停赛,球员在场上的位置,球员的年龄等)。另外,体育正当原因应在球员原俱乐部国内联赛相关注册期届满前至赛季结束时确定。如果体育正当原因成立,它将作为决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多少的依据。

    第42条

    1.在无损于球员和俱乐部的权利的基础上,要在法院诉讼之前解决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争议,为此应建立一套争议解决和仲裁体系,其应包括以下内容:

    (a)调解机制,其特点为成本低、高效、保密和非正式性,由争议双方确定的独立的调停人调解争议。这种调解不是下述(b)规定的正式程序的先决条件,也不是暂缓争议的解决。

    (b)(i)争议的触发因素(无论合同是否违法以及违反有无正当理由)将由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下属的争议解决委员会决定,如果争议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有约定或有关的集体谈判协议规定了这种仲裁条款,也可由相关国家的体育仲裁庭决定。该仲裁庭由球员和俱乐部分别选出的人数相等的人员外加独立的首席仲裁员组成。这部分争议应自争议提交双方选择组成的体育仲裁庭之日起30天内做出。

    (ii)如果依据(i)做出的决定是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的违约行为,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应在30日内依据第23条决定是给予体育制裁还是纪律处罚措施。做出该决定应说明理由,并且对该决定可依据(c)款提出上诉。

    (iii)在(ii)所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复杂的案子60天内,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应确定其他与违约行为相关的事实(尤其是经济补偿)。做出该决定应说明理由,并且对该决定可依据下述(c)款提出上诉。

    (iv)另外,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可以审查有关培训费补偿的争议,并在数额显失公正时对其作出审慎地调整。再者,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可在《国际足联章程》第34条第4段规定的规则的基础上给予纪律处罚措施,也可依据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的特别书面授权实施纪律处罚措施。争议解决委员会应自争议一方将争议提交其审议之日起60内做出决定(该决定不包括第23条所列的纪律处罚措施,因其在(ii)中已做规定)。做出决定应说明理由,并且对该决定可依据(c)款提出上诉。

    (v)依据(b)(i),如果球员终止合同存在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并且按照规则中的程序条款该球员已停止参加其新俱乐部的国内联赛,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可作出经济补偿的裁决和对相关俱乐部的纪律处罚措施。争议解决委员会应自相关球员将争议提交其审议之日起60内做出决定。做出该决定应说明理由,并且对该决定可依据(c)款提出上诉。

    (vi)除属于纪律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处罚措施外,这些规则规定的其他所有处罚措施应由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作出。

    (vii)依据这些规则所作出的裁决应公布。

    (c)对于(b)中所提到的上诉,无论是对制裁的程度还是对补偿的数额,都应依据《国际足联章程》第63条的规定向足球仲裁庭的一个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应依据1958年纽约会议所制定的原则由球员和俱乐部选择的等额人员和独立首席仲裁员组成。该庭必须自争议解决委员会做出决定并提交其审议之日起60日内做出裁决,特殊案件尤其是复杂案件90日内做出裁决。上溯不具有中止效力。仲裁庭的裁决应公布。

    2.1(a)项所构想的调解机制由国际足联提供帮助和支持。1(b)项所规定的争议解决委员会由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设立。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的程序事项规定于所应适用的规则中,并且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可随时修订。

    3.对1(b)项所规定的事项做出决定前,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应征求争议发生前该球员注册地国内足协的意见。

    【事实和证据】

    1.仲裁庭所要解决的问题

    穆图不再否认其吸食可卡因的行为是违反了其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的不端行为,并且构成了《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的单方违约行为。而有关的《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规定是第21条,其标题为“合同稳定性的维护”,内容如下:“1(a)在球员28岁以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前3年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而单方违约,应对其适用体育制裁并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本案符合本条要求,也即球员合同签订在穆图年满28岁以前,而且引起仲裁的事件发生在球员合同签订后的前3年内。

    《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14章“争议解决,纪律和仲裁体系”第42条1(b)(I)规定如下:“争议的触发因素(无论合同是否违法以及违反有无正当理由)将由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委员会下属的争议解决委员会决定,如果争议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有约定或有关的集体谈判协议规定了这种仲裁条款,也可由相关国家的体育仲裁庭决定。该仲裁庭由球员和俱乐部分别选出的人数相等的人员外加独立的首席仲裁员组成。这部分争议应自争议提交双方选择组成的体育仲裁庭之日起30天内做出。”

    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违约一方有责任赔付无辜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但穆图指出这一责任是基于民事法律而存在的,不属于《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的调整范围,因为第21条只适用于球员终止合同或放弃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为了效力于其它俱乐部而不正当地终止合同,而不适用于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情形,即使俱乐部终止合同有正当理由也不应适用。相反,俱乐部指出,根据《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规定,任何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到破坏合同关系稳定性的程度时,则可依据该规则要求赔偿。

    仲裁庭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体育原因的单方违约行为”是否涵盖穆图主张的只适用于球员终止合同或断绝关系的情形,或者也适用于切尔西俱乐部主张的球员的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2.穆图的行为构成单方面违约

    首要解决的问题时是否《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所规定的违约是指构成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或过失(如吸食可卡因),还是该球员所主张的第21条“违约”一词等同于作为违约后果的合同的“不法终止”。如果球员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不法终止”在本案中不存在,因为是俱乐部而不是球员发出了终止合同的通告。

    仲裁庭认为,除了FAPLAC做出的有争议决定中所采用的以及俱乐部在仲裁过程中所主张的解释外,该相关条款的字面意思和其背后的立法目的并不适合于作任何其他的解释。也就是说,是“单方违约“本身导致了俱乐部依据《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提出的终止合同的主张。换句话说,球员承认吸食了可卡因就构成了“无正当理由的单方违约行为”并且引发了《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规定的这一结果的发生,而不用考虑该违约行为导致俱乐部做出解除合同的通告还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首先,“违约”这一词的字面意思肯定了这一解释。与修订《国际足联球员地位与转会条例》有关的国际足联第769号通函也明确对 “合同终止”(第10页,第3部分“合同的稳定性”中)与“违反合同的球员”(第11页)进行了区分,这表明国际足联规则的制定者已经明确地区分了“违约”与“终止合同”的不同。《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使用的是“违约”一词,而这一词也只能按其本意来理解。仲裁庭认为,除非存在更有说服力的理由而使用对抗其字面意思的解释,否则在本案中不存在这样的理由。

    依据上面的解释,《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单方”一词对“违约”这一词的意义无太大影响。但仲裁庭认为“单方违约”应与双方达成终止合同的协议的行为有所区别,因此并不等同于穆图所主张的“不法终止合同”。

    穆图还列出了许多《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条款来支持自己的解释,以对抗俱乐部的主张。仲裁庭一一进行了反驳:该条例的标题和前言都指出是球员的“地位”和球员的“转会”,球员的地位受任何违反合同关系的行为的影响,而不用考虑其是否与转会有关;关于转会,条例第6条第5部分处理与转会有关联的合同争议问题,但前提是开了“转会证明”(第4章),而相比这下,第8章是处理“合同稳定性”的问题;条例第21条第2(a)部分也不能支持球员的主张,它涉及球员新加盟的俱乐部引诱违约的情形,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整个第8章的主要内容;同样的道理,条例第21条第2部分处理涉及“俱乐部诱导违约”的情形以及其他一些情形,这并不能来理解为这一情形是第8章所调整的唯一情形;条例第23条第1(a)和(c)款确实涉及体育制裁和与转会有关联的环境恶化问题,但再次指出,这只是影响第8章主要内容合同稳定性的假定情况之一。

    3.区分不同种类的违约

    仲裁庭原则上已经裁定,穆图的不正当行为应受《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所调整。下一个问题是,穆图指出要区分球员非法违约情形和球员通过其他严重不当行为(包括像吸食可卡因或是其他赛场内外发生的严重影响到和俱乐部签订的合同基础的行为)违约的情形,这一主张能否在《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找到合法的根据?该球员认为前一种情形属于可能引起经济补偿的触发因素(《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和第42条),而后一种情形不是。仲裁庭对此表示不同意,原因如下:

    首先,在《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措辞中没有这样区分的依据,也没有进行这样区分的逻辑上的必要。仲裁庭同意俱乐部的观点,也即如果立法者试图创设这样的区别,他们会用清晰的词语将其表达清楚。为什么无正当理由违约的球员要和故意不认真踢球或经常不参加训练以致损害球队表现的球员不同对待呢?

    其次,从《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的文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它们的设置是为了增强“合同的稳定性”,而球员违约与球员通过服用比赛禁用物质等其他严重不正当行为违反合同对合同稳定性的影响没有什么不同。

    第三,仲裁庭对《国际足联球员地位和转会条例》第21条的理解与国际足联对自己规则的解释是一致的,这一点从双方提供的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的决定中可以看得出。

    第四,仲裁庭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案例中找到了支持本案裁决的依据,即在国际体育仲裁院审理的Ortega诉 Fenerbahce俱乐部和国际足联(CAS2003/O/482)一案中,仲裁庭裁决球员因无正当理由离开俱乐部应支付给土耳其俱乐部补偿金。

    最后,上诉人提出的应适用欧盟法的主张仲裁庭不予考虑,除非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所做出裁决的补偿金的执行问题被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

    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驳回Adrian 穆图不服英超联赛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所提起的上诉;仲裁费用应由Adrian 穆图承担;作为对切尔西俱乐部参与仲裁的合法费用和相关其他支出的补偿,穆图应支付切尔西俱乐部20000瑞士法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陪多少来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2: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让人晕死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8 16:2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08-6-7 12: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的帖子

    目前判定是1200W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2: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只是小莫吉的一个手段,是希望俱乐部加薪。

    估计最后我们会加薪,应该在250万左右吧。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8 16:29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08-6-7 12: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nny03 于 2008-6-7 12:33 发表
    我觉得这只是小莫吉的一个手段,是希望俱乐部加薪。

    估计最后我们会加薪,应该在250万左右吧。

    刚刚打破了薪金上限,那时的谈判就是围绕在2-2.5M左右,我觉得现在就为这0.5的利益和俱乐部闹翻不太可能,现在胖子的态度很硬,这几天看看老板的态度如何。
    YY一下:全世界MUTU的球迷可以效仿四川,世界范围内捐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2: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对了,穆图的经济人是莫吉的儿子,莫吉以前是38的人!会不会是他从中作茛
    不 让38付钱,让我们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30 23:16
  • 签到天数: 18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8-6-7 12: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因为这事闹的不欢而散   让车子人看了笑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 08:01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8-6-7 1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是现实的问题啊……
    车子解约第一时间为什么没有索赔??是不是准备在Mutu头上插个标签:签该球员俱乐部三思,有可能赔钱哟~
    Mutu放走的话的确俱乐部形象是个损伤,Frey看见了搞不好也心灰意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3: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奥特加因为和土耳其费内巴切闹翻,不去俱乐部报道,被判罚赔偿俱乐部1千多万,愤尔退役。
    退役一两年后新东家和费内巴切协商给了几百万了事。
    切尔西这件事做的更烂,都过了这么久还死缠着不放,大不了穆图像奥特加一样,退役算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3: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dychen 于 2008-6-7 13:19 发表
    当年奥特加因为和土耳其费内巴切闹翻,不去俱乐部报道,被判罚赔偿俱乐部1千多万,愤尔退役。
    退役一两年后新东家和费内巴切协商给了几百万了事。
    切尔西这件事做的更烂,都过了这么久还死缠着不放,大不了穆图像奥 ...

    退役还不让我们卖了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2 21:1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8-6-7 13: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现在佛罗伦萨进冠军杯,几个豪门肯定串通一气在搞我们,但我们也大小也在意甲厮混那么多年,电话门都过去了,这点个人的小事,肯定顺利处理,最后就是不了了之,MUTU不会走的,大可以放心,首先MUTU本人的意愿很关键。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4: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我们对他们有好处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4: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卖了就去搞潘德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4: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薪400W也解决不了那1200W的赔偿问题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6-7 14: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穆图怎么会选这么个东西做经纪人?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8-6-7 15: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赔也不可能赔转会费吧。。。。。最多赔合同上的违约金或者一两年的薪水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