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38|回复: 6

[茶余饭后] 福建高中生骑摩托撞死行人 发微博说“笑死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3 09:01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7 19: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廖海霞 记者 华健)

           日前,网友“Wayne赵大翔”在海角五号论坛上报料,“1月18日晚上9时许,石狮一17岁高中生何某驾驶机动车撞死一行人。事发后,还发微博称‘一命抵一命?开什么玩笑?笑死人"。

      昨日,石狮交警部门证实,高中生何某下晚自习确实骑摩托车撞倒一名50岁的妇女吴某玲,其于21日死亡。

      何某的父亲向交警部门解释称,“微博是其儿子在赌气的情况下发出的,并不是恶意为之”。

      网友:“高中生撞死行人,还发微博炫耀”

      前日,“Wayne赵大翔”在海角五号论坛上报料称,1月18日晚上9点58分,石狮一高中男生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撞死行人。事后,何某还在网上发微博炫耀。该网友指责何某的行为“是现在社会道德能容忍的吗”,并附上何某以“@何怂不怂-”为网名发的微博原文截图。

      昨天,记者在“@何怂不怂-”的微博页面上,并未看到该条微博。

      网友“Wayne赵大翔”提到“石狮那些事”曾转过何某的微博。记者在“@石狮那些事”的微博里,发现转发时间是1月22日晚10点。微博被转发后,遭到很多网友的声讨与指责。[email=“@sunny]“@sunny[/email]胖小小”称其“没有社会责任感,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过也有网友认为,何某这个微博也许只是字面意思,并不是在炫耀。

      交警:确为无证驾驶 责任认定尚未出来

      昨日,石狮交警部门证实,1月18日晚9时许,石狮一所中学的高中生何某下晚自习回家。他骑一辆摩托车,载着一名同学,途经石狮八七路新兴路路口时,将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吴某玲撞倒。吴某玲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玲今年50岁,是三明尤溪县人。她前夫田先生称,吴某玲退休后跟随儿子来石狮,生前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会计。田先生表示,他们得知吴某玲遭遇不幸之后,都很伤心。但目前何某不仅没有道歉,还发出如此不负责任的微博言论,这让田先生及吴某玲的其他亲属朋友感到十分气愤。

      办案民警表示,何某今年17周岁,无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确实为无证驾驶。目前,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尚未出来。调查过程中,何某曾向民警解释称,因为经过事发路口时,对向驶来的轿车开着远光灯,光照很强,晃到他的眼睛,致使他未看清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吴某玲,才导致事故发生。

      其父:是在赌气并非恶意

      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后,他们曾听闻何某发上述微博的事情。何某的父亲也曾向交警部门解释,事发后,何某所在的高中严厉禁止该校学生骑机动车上学、放学。此举引起学生不满,部分同学将此事迁就到何某头上,纷纷指责何某。儿子何某在这种情况下才赌气发出这条微博。
    楼主新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3 09:01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19: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开车撞人太随意,应该有法律限制了,至少要有刑法要求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6 09:56
  • 签到天数: 25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7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重判 打击嚣张气焰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21: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应该罚被撞3/4死,然后放在那里不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0 14:51
  • 签到天数: 299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27 22: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看你看看  和抱狗一个地方的人怎么这样  可想而知  我们抱狗是什么货色  大家千万别得罪我们抱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23 09:01
  • 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22: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蒙蒙ing 于 2013/1/27 10:03 PM 发表
    你看看你看看  和抱狗一个地方的人怎么这样  可想而知  我们抱狗是什么货色  大家千万别得罪我们抱狗


    蒙少您这是挑事儿啊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8 08: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amwuluqiang 于 2013-1-27 19:47 发表
    现在开车撞人太随意,应该有法律限制了,至少要有刑法要求
    本来就有。。。交通肇事罪。。。2人以上重伤或一人死亡就得判刑。。。不过现在可以取保你懂得。。。为了让受害方更容易得到补偿,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